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量刑区别在与:量刑的区间不同。从轻处罚的量刑区间是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减轻处罚的量刑区间是在法定刑以下。如果罪名具有数个量刑幅度,那么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减轻和从轻处罚最本质的区别是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例如处3-10年有期徒刑的,从轻处罚最低不少于三年,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可以三年以下。
《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 刑罚 ,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 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处罚。 两者的区别本质上是: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是没有突破 刑法 分则中对 罪名 约定的量刑幅度,不得低于法定的最轻的量刑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最低不得低于三年。而减轻处罚情节则可以突破规定,低于法定的量刑最轻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可以低于三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客体方面 (1)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2)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 (3)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结果的 (4)积极退赃的 (5)主动赔偿经济损失的 (6)犯罪人与被害人有特殊关系需要从轻处罚的 2、犯罪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的 (2)犯罪时间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地点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4)犯罪方法、手段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主体方面 (1)偶犯、初犯 (2)年逾古稀的老年人犯罪 (3)一般残疾人犯罪 (4)先天发育不良或后天疾病影响而智力低下控制力弱的 (5)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的。 三、自身是否构成从轻处罚情节?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对于被告有自首、 立功 及其它情节的,可以考虑在量刑的时候从轻或者减轻。两者都是宽大处理政策的体现,但是也存在一定区别。从轻处罚必须在法定刑期的最低标准上执行,而减轻处罚可以突破底线,甚至是免于处罚。
减轻和从轻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减轻和从轻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2、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
我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1、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犯罪分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
《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减轻和从轻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2、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我国《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