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又犯罪的如果满足相关的条件需要逮捕。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一般不可以取保,但是具有特殊情况,可以允许取保。能否取保候审主要看取保后是否有较大社会危险性、是否会妨害侦查机关侦查等诉讼活动。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与其他普通犯罪嫌疑人相比,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原则上不应取保候审,但是如果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条件的也可以准予取保候审。但若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则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一,这种情况不是累犯。只有在被判刑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才属于累犯。
第二,这种情况属于多次入室盗窃,应当从重处罚。检察院应当批捕。不批捕是不妥的。
第三,既然公安机关已经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已经审查,准备向法院提起公诉,就不存在批捕的问题了。
当事人是累犯,但这次被取保候审了,开庭是否会被收监要看情况。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较轻微而已。在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还会继续进行侦查取证。待侦查终结之后,会移送检察员审查起诉。然后一个月之内会到法院起诉。这时候会传。一般的情况下,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了,则很有可能判处缓刑。
法律分析
因为是累犯,而被取保候审的,在开庭前,是否会被收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核实。累犯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根据法律规定,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如果法院需要判处实刑的话,在法院判决阶段会被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