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犯法,构成犯罪的,需要判刑,如果属于又聋又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中没有排除残疾人。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残疾人犯罪会坐牢。
【法律分析】
残疾人如果犯罪,一般情况下同普通犯罪分子一样,同样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会坐牢,并不会因为其是残疾人,而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精神残疾,需要做服刑能力精神病学鉴定,通常和刑事责任精神病学鉴定一起做,也有地方分开做,分开做的话通常是对于在羁押期间精神病加重的情况,如果被认定为无服刑能力,则以保外就医等方式解决,或者交给精神病医院,对于肢体残疾、盲聋哑等功能性残疾,通常也要由监狱主管部门对其服刑能力进行评估,通常进入监狱中的老残监区,做一些较轻的劳动。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残疾人犯法会坐牢,除非残疾是智力残疾,也就是所谓的精神病人,在我国刑法中,不会判刑的只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肢体残疾的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会。
【法律分析】
现行法律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残疾人如果犯罪,一般情况下同普通犯罪分子一样,同样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也就是会坐牢,并不会因为其是残疾人,而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犯罪分子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又聋又哑,又聋又哑的残疾人如果犯罪,不一定会坐牢,如果犯罪行为轻微,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肢体残疾的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的处罚是一样的,不会因为肢体残疾而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要根据其构成的罪名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各种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智力残疾人,犯罪有可能会坐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