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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国家会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01-26 14:02:59

超期羁押国家会有赔偿。超期羁押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超期羁押国家会有赔偿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超期羁押该怎样进行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超期羁押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有罪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吗

超期羁押不管是否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造成损害或者导致死亡,它本身就会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因为一个人被长期地关押在看守所中,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自由受到剥夺,心灵的孤独和恐惧自不待言,也就是说,超期羁押本身即是一种“恶”,超期羁押事实的存在本身也就表明了被羁押者遭到了损害。所以,只要有超期羁押,也就意味着损害的产生。有损害应当有救济,有损害也就应有赔偿。既然刑事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超期羁押行为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理应进行相应的补救。而对被超期羁押者全面进行国家赔偿,即是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是多少

国家赔偿 主要是指通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违法的职权侵害我国公民,给公民或者是其他的组织合法的权益方面造成了损害,国家通过合法的赔偿机关进行的一种赔偿。国家赔偿包括的内容有:行政方面的赔偿、刑事方面的赔偿、行政审判方面的赔偿以及部分民事方面的赔偿。 国家的 赔偿标准 是以 赔偿金 的方式作为赔偿方法。如果可以对受害人以返还财产的方法进行补偿,将按照返还个人财产得方式来补偿。国家的具体赔偿计算标准是按照几下的规定来执行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有所侵犯的,那么每日的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我国上一年度,作为职工的日平均 工资 水平来计算。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给公民自身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损害的,赔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来计算:公民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国家应该未公民支付 医疗费用 ,还要把因为耽误工作那一方面的收入进行补偿。 如果公民已经造成了 丧失劳动能力 ,或者是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要对公民补偿医疗费用,致残的赔偿金也要补偿。这一部分赔偿金如果公民丧失了全部的劳动能力,赔偿基金标准应该以国家上一年度作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这样的一个计算标准来补偿,如果是公民是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赔偿基金标准应该以国家上一年度作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这样的一个计算标准来补偿。如果给公民造成了死亡的情况,应该由国家赔偿 丧葬费 以及 死亡赔偿金 ,赔偿基金标准应该以国家上一年度作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这样的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死亡的公民,省钱还需要 抚养 没有生存能力的人,这部分生活费也要进行补偿。

超期羁押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超期羁押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超期羁押国家会有赔偿吗

治安拘留期限超过的国家赔偿标准

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证据不足羁押超期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如果被羁押的,侦查机关会收集相关的犯罪证据,如果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犯罪的证据不足的,在羁押的期限内应该变强强制措施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超期羁押的是属于侵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关押 1天 怎么赔偿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超期羁押的刑责追究怎么处理?

超期羁押 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 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真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 羁押 的人进行 国家赔偿 外,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责任。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有关超期羁押的刑责追究怎么处理。 超期羁押的刑责追究怎么处理? (一)对超期羁押应以何罪论处。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 非法拘禁罪 ,也可能成立 滥用职权罪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我以为,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1、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来,较长时间的非法羁押他人、剥夺其人身自由,就可谓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由于人们对人身自由这一权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轻视、忽视人身自由这一利益,未能将对人身自由的剥夺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有滥用职权致人重伤,死亡等肉体上的损害才认定为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才构成滥用职权罪。 因此,如果将超期羁押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那就意味着只有当超期羁押致人重伤、死亡的,才构成犯罪,必然过于缩小了对超期羁押行为处罚的范围,不利于抑制超期羁押现象,不利于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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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超期羁押行为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用。在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在超期羁押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对这种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则难以实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的原则,也与刑讯逼供等罪处罚不协调。而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则完全可以根据超期羁押是否造成了重伤、死亡、超期羁押的时间、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暴力等情节,判处相应的 刑罚 。 (二)对于哪些情形的超期羁押行为以犯罪论处。凡符合 刑法 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因此,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超期羁押现象较为普遍,而人为地将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范围限缩得太窄,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犯罪的本质与构成要件,将任何超期羁押行为都作为犯罪处理。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提出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具体标准: 1、超期羁押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超期羁押行为导致被羁押者伤害(含重伤与轻伤)或者死亡的超期羁押并对被羁押者实施暴力、变相肉刑、侮辱行为的不执行释放被羁押人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监督机关发出的纠正超期羁押通知书,超期羁押达到24小时以上的多次超期羁押或超期羁押多人的超期羁押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超期羁押行为构成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超期羁押的实际决定者或直接实施者,换言之,只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被迫执行超期羁押决定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3、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只限于故意,即明知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已超期因而侵害了其人身自由,却继续羁押,希望或放任侵害人身自由的结果发生。过失导致超期羁押的,不成立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但过失导致超期羁押,造成被羁押者死亡、多人 伤残 或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可视性质与情节以玩忽职守等罪论处。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超期羁押是我国司法现在面临的一大顽症,对于这个司法羁押的相关研究讨论还一直在进行之中,至于是否会纳入刑事案件并且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是有待考量,由于超期羁押并不是为了犯罪,而是为了打击犯罪,所以其 罪名 还有待讨论和研究。

超期羁押如何解决

超期羁押 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 羁押 措施,也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 。 《 刑事诉讼法 》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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