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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3-01-26 15:09:13

被索贿的人,如果因此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的,被索贿的人涉嫌行贿罪会被处罚;被索贿后,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被索贿的人有罪吗?

被索贿,但未行贿,当然不构成犯罪。如果被索贿后向索贿者给付财物,是否构成行贿罪,要看是否通过行贿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如果被索贿者给予索贿者财物后,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刑法仍将这种情况规定为行贿罪,因为行贿方与受贿方已经完成了权与利的非法交易,符合刑法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索贿罪被索贿人有罪吗

索贿罪被索贿人是否有罪,视情况而定。被索贿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应视为被动的予以行为。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视具体情节与是否获得了不当利益来确定:被索贿一万元以上,并且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被索贿的人涉嫌行贿罪;被索贿后,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索贿人如何定罪

被索贿人有没有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

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行为人是被迫索贿的,并且没有让索贿人谋取到不正当利益的,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勒索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被索贿人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就能认定为行贿罪。

被索贿人是否有罪

被索贿而给予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应视为被动的予以行为。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视具体情节与是否获得了不当利益来确定:被索贿一万元以上,并且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被索贿的人涉嫌行贿罪;被索贿后,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被索贿人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罚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如果获得不正当利益,则构成行贿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索贿的人是否构成犯罪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索贿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1、要先认定受贿人具有索贿的情节,才有可能认定行贿人被索贿,但不是受贿人被认定索贿了,行贿人就会认定被索贿2、行贿人是因为受到受贿人的要挟而送财物,当自己的正当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时而给予受贿人财物,这是认定行贿人“被索贿”最重要的一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受贿人利用职务对行贿人进行了威胁,在这种具有强制性的威胁下,行贿人不得已给予受贿人财物。

3、如果是因为想搞好关系和继续得到关照等个人原因给予财物的,不能认定被索贿行贿人如果是因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被受贿人索要财物,不能认定行贿人被索贿。我们可以看出,认定行贿人被索贿和受贿人索贿的标准不一样的,一是索要的强度不一样,认定受贿人索贿不要求行贿人被要挟而给予财物,认定行贿人被索贿则要求行贿人是被要挟而给予财物。二是受贿人不管是以行贿人的正当利益或不正当利益相要挟都构成索贿受贿人如果是以行贿人的不正当利益相要挟,行贿人给予财物的,行贿人不构成被索贿。

索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索贿罪这个罪名,一般都是按照受贿罪的 加重处罚情节 来进行处理的。数额巨大的,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 的,会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导致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会被 判处无期徒刑 或死刑,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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