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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26 15:36:2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5、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是:(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 立案标准: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都可立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 土地管理法 规,非法转让、 倒卖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及刑事责任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量刑的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 ,非法转让、倒卖 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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