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可以找律师,但是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的,可以通知家属,要家属帮忙找律师。当事人被批捕拘留之后,家属和朋友是不能探望的,只能由律师与当事人见面。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院批捕后请律师是有用的,其作用有: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申请监视居住;
4、代理申诉和控告、提出辩护意见等。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有用。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主要作用是:
1、寻找对你有利的信息,使你得到轻判。
2、起到与家人沟通的桥梁,嫌疑人从案发被拘留到送往开庭前是无法见到自己家属的,也没法沟通的,律师通过会见,可以起到桥梁作用。
3、与检察官、法官沟通,灌输对你有利的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对于犯人被检察院批捕后需要 律师 。因为批捕后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 犯罪嫌疑人 ,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 委托律师 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 法律咨询 与帮助、了解涉案 罪名 与案件相关情况、代为 取保候审 、代为 申诉 或控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 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诉讼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 申诉、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