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不会吊销驾驶执照的,但会对贩毒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如果吊销驾驶证依旧开车上路的,是需要驾驶者承担相关的责任并缴纳罚款。
贩毒不会吊销驾驶执照,贩卖毒品被判刑。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醉学网提醒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醉学网提醒您,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被吊销驾驶证期间再开车被抓会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论何种原因被判刑,都不会被吊销驾驶证。
犯罪人员获刑,是基于其犯罪事实,换言之是因罪获刑。而驾驶证则属于一种技能凭证,与犯罪行为没有关系。而且刑事判决属于法院的审判行为,而吊销驾驶证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法院不能越俎代庖,涉足交管部门的执法范畴。
吊销驾驶证是行政处罚措施。
驾驶证是一种由车管所办法的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吊销该驾驶证,属于第五种处罚类型。
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属于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的,是属于交通行政处罚措施,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吊销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属于行政处罚。
驾驶证是一种由车管所办理的执照,依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属于第五种处罚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