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去所在地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他们会受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必须要收集足够的证据后才可以举报。最好是匿名举报,对举报人安全,而且效果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指出: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方法一:拨打12315电话举报。
方法二:本人前往工商行政部门举报。
方法三:寄信给工商行政部门举报。
方法四: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举报。
方法五:使用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投诉,步骤如下:
1、百度搜索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并点击进入官网。
2、进入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后,点击我要举报。
3、仔细阅读举报须知后,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4、填写所举报的企业名称进行搜索后如实填写信息进行投诉即可。
直接拨打110报案,或者直接去派出所报案。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接拨打110报案,或者直接去派出所报案。 非法经营罪 ,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 非法经营 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 》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 非法经营罪 ,属于公诉案件,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行政机关在查处相关的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 犯罪嫌疑人 的刑事责任。
2、如果公安机关直接查处的非法经营案件,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则应移送相关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非法经营 同类营业罪的 立案 标准是:因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结果犯,如果行为人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具体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那么应予立案。根据我国《 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