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是违令作战消极罪。
《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该军职人员违令作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其行为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具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条
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根据《刑法》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
2.
构成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
本条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军队的指挥人员。一般的作战人员不能构成作战消极的犯罪。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为: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令作战消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令作战消极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法院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既遂法院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是这样处罚的: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条
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文职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