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标准是:
一、捏造和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利用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三、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破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关于诋毁商业信誉的立案标准如下:
1、要求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2、若诋毁行为是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或者造成他人公司停产、停业六个月以上、破产的。即使没有第一条的情况也可成立此罪。
3、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 损害商业信誉 , 商品声誉罪 ,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②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