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

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27 00:37:15

以下情况,能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不一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情况紧急时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有哪些被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 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被公安机关限购人身自由后,就属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有: 1.交纳 保证金 。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采取财产保证金的方式。如果单位在交纳保证金之后有违反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行为,应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全部。 2.冻结。即由刑事司法机关依法采取限制涉嫌犯罪单位资产流转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法 对犯罪单位适用的 刑罚 只有 罚金 一种,为了保证对犯罪单位判处的罚金刑得以执行,在侦查期间就可以对犯罪嫌疑单位的资产予以冻结。 3.查封。对一种犯罪可以实行查封。如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等可以查封该单位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设备、场所等财务,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4.扣押。对单位进行的一些犯罪,可以实行扣押有关财物,以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 拘传 、 取保候审 或者 监视居住 。

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第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第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以及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是: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行政强制措施受到以下限制:

1、强制措施的采取必须有时间限制,不能无限期的扣留、关押。

2、确实有证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如违法嫌疑,非采取强制措施无以达到目的。

3、相对人享有诉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行政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刑事强制措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也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可能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予以变更或解除。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可不经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通常根据案件的情况,有必要时即可适用。

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缴纳保证金。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56条规定,采取财产保证金的方式。如果单位在缴纳保证金之后,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应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全部。二冻结。既有司法刑刑事司法机关依法采取限制涉嫌犯罪单位资产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刑法对犯罪单位适用的刑罚只有罚金一种。对于保证,为了保证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而得以执行,在侦查期间可以对犯罪嫌疑单位的资产予以冻结。三,查封对某种犯罪可以实行查封,如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可以查封该单位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设备场所等财物,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是。扣押对单位进行的某些犯罪,可以实行扣押有关财物,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 犯罪嫌疑人 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 被拘留的人 ,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 审查起诉期限 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温馨提示:
本文【哪些情况下能采取强制措施】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