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刑事拘留属于羁押的吗

刑事拘留属于羁押的吗

发布时间:2023-01-27 03:41:47

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刑事拘留是不属于在批准逮捕之后对其进行的羁押措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刑事拘留属于羁押的吗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拘是否属于羁押措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非常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而羁押也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而刑事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拘留和羁押是有区别的。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条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刑事拘留算不算羁押

刑事拘留 算不算 羁押 解答如下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 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这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的 律师 及其他 辩护人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属于羁押的吗

拘留算羁押吗

拘留不等于 羁押 。 1.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拘留要分 刑事拘留 和 行政拘留 ,但在这里所说的应当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有期限的,《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 刑事拘留期限 最长为37天,这叫刑事拘留期限,也叫 拘留期限 。 2.此外,还有执行 逮捕 后的期限是一般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发现新的犯罪情况时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3.羁押是指 犯罪嫌疑人 依法在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叫羁押。羁押不能超期。 超期羁押 是违法办案。 4.不论是拘留还是羁押多长时间,都要折低刑期的。 5.拘留后没有转羁押的。拘留有拘留的期限,拘留期限过后是被依法执行逮捕后进入二个月的公安预审期间,这个期间也叫羁押期间。还有检察院的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也叫羁押期间。还有法院的一个月的办案期限,也叫羁押期间。因此,羁押里面包括拘留、逮捕、各机关的办案期限。不论是拘留还是羁押都要折低刑期的。 《 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 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算羁押吗

刑事拘留不算羁押。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拘留要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但在这里所说的应当是刑事拘留。

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依法在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叫羁押。羁押不能超期。超期羁押是违法办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是刑事拘留吗

羁押不同于刑事拘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工作中在法定条件下的一种紧急措施;羁押是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证据材料,认为未经逮捕的被告人确有逃跑(或者在逃)、企图毁灭证据、串供或者经常没有一定住处等情况的时候,可以采用临时羁押的措施。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羁押吗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羁押。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而刑事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

刑事拘留属于羁押的吗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和 羁押 不一样的。 刑事拘留 ,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 拘留期限 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 证据 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 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 逮捕 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刑事拘留算羁押期吗

需要区别对待。如果就单方面讨论 刑事拘留 的 羁押 期间的话,那么是算的,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而如果从 侦查羁押期限 来看的话,刑事拘留的期间是不算在侦查羁押期限中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 逮捕 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温馨提示:
本文【刑事拘留属于羁押的吗】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