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轻伤指的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伤害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致人轻伤的后果。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过失致人轻伤即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轻伤的行为,在该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属于过失致人轻伤的情况如下:
1、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2、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致人轻伤。
过失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过失致人轻伤并不成立犯罪。只有过失致人重伤的,才成立犯罪,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过失行为的认定,其实是一个法律评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与我们传统生活经验相符的地方,也存在一些与我们平时的认识,存在差异的地方,切不能全凭自己的生活经验来擅自推定。比如,两个人在争执过程中,都相互动了粗,其中一个人不小心把另一个人打成了轻伤,自己则被打成了轻微伤,那这里面的“不小心”就不属于过失。
最后,尤需要指出的是:面对已经出具的,轻伤的,鉴定意见,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有些伤情鉴定,只是对现有可见伤情的评价远期的,还可能需要对受伤处的功能受损情况,做进一步的评定。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功能评定,得在受伤之日起,六个月后作出。这样,就不能排除伤情最终的鉴定结果,会变得更为严重的情形出现。所以,在您也吃不准的情况下,建议您及时向专业的刑事律师咨询、求助。
过失和故意致人轻伤的区别在于行为的主观方面不同,过失是主观上的大意,而故意是主观上的有意。过失致人轻伤不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要向被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意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法律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过失致人轻伤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伤害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致人轻伤的后果。故意致人轻伤是故意伤害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致人轻伤的行为。过失和故意致人轻伤的区别在于行为的主观方面不同,由此导致罪与非罪的不同。在法律上,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在量刑上,前者也会比后者更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过失致人轻伤并不成立犯罪。只有过失致人重伤的,才成立犯罪,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与否有两个基本条件要看:第一,主观上,是否有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第二,犯罪行为或危害结果。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预见到当事人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受伤,或者说从客观环境看,是否应当预见到可能造成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致人轻伤,根据伤害程度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附带民事赔偿,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即使不小心,属于过失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轻伤或重伤的后果,也会因过失伤害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不构成。
【法律分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