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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罚金怎么交期限

发布时间:2023-01-14 17:22:13

很多人都知道,醉驾是非常不好的行为,而且是要缴纳罚金的,那么醉驾罚金怎么交期限?醉驾法院判决后罚金是怎么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醉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罚金是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和责任,当然应该在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缴纳。但是实践中,为了体现认罪认罚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可以在开庭审理完毕后判决之前跟法官协商预缴纳罚金。

醉驾罚金怎么交期限

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

当今世界各国的刑罚体系一般均包括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四大类。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由于罚金是刑罚种类中的一种,它只能由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适用。由于罚金刑以剥夺犯罪人的金钱为内容,所以,它只能适用于经济犯罪和以营利、贪财为目的的犯罪,对少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也可以适用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一)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三)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四)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五)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醉驾罚金什么时候交

醉驾的罚金应在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的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目前,并没有关于醉驾罚金的缴纳期限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68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什么时候交罚款比较好?

醉驾 什么时候交罚款,根据道路交通 法规 定,如果被认定为醉驾,应当在指定期限缴纳罚款,如果到期没有及时缴纳,应当强制缴纳,人民法院有权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确实有困难,依据情节可以酌情减免。 罚金 一般判决后一个月为缴纳期限。

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醉驾罚金怎么交期限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依据上述规定不主动缴纳,会被 强制执行 。 醉驾一般要判罚金的,案件到发法院后,可与刑庭的法官咨询,在判决前交的,可认为是积极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后交的,自判决生效后一般是三十日或 判决书 上都写呢。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 ,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 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客车,严重 超载 超速 的 (四)运输超出规定以内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规定处罚。有前两项行为,同时又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三、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 交通事故 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并载有乘客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没有驾驶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但并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酒后驾驶受过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  醉驾什么时候交罚款 ,如果判决前积极缴纳罚款,有可能从轻处罚,如果醉驾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醉驾营运车辆,吊销驾照,并且10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照,永久不能驾驶营运车辆,如果醉驾逃逸,应当加重处罚,逃避检查应当从重处罚。

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一、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法院判决书 罚金 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 判决书 ,到法院的 诉讼费用 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醉驾酒精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 酒后驾车 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 醉酒驾车 。 据专家估算: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喝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酒的度数高低、饮酒后休息的时间有关,与个体的酒量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要认为你的酒量大,能喝十瓶啤酒或一斤白酒就不怕测酒精含量了。一般来说,体重大的人血液量也会增加,酒度数越高(白酒>黄酒>红酒>啤酒),就越容易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酒精在血液中分解不是很快,有可能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还会被测出酒驾出来。 综上所述,人类喝酒之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和喝酒之后的休息时间是有很大关系的,如果觉得自己酒量大就不怕检测酒精含量你就错了,因为喝酒越多,体重大的人身体里面的酒精含量也会很快达到醉酒的程度

醉驾罚款交钱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查到 醉驾 的司机在认识到错误之后肯定会主动接受交警或者法院要求其缴纳 罚金 的处罚,那么, 醉驾罚款交钱时间 是什么时候?其实如果是交警当场要求的就应该直接缴纳或者进入法院审判的话就需要在判决生效之后及时缴纳。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醉驾罚款交钱时间是什么时候? 醉驾一般要判罚金的,案件到发法院后,可与刑庭的法官咨询,在判决前交的,可认为是积极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后交的,自判决生效后一般是三十日或 判决书 上都写呢。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 诉讼费用 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法院判决书 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 刑法 》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以上就是关于醉驾罚款交钱时间是什么时候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因为现实中醉驾的司机所造成的危害不同而可能面临的处罚主体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如果是轻微的就直接在当时就把罚款交给交警即可,但是如果已经上升到 诉讼 的程度就需要在判决之后交给国家。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

如果法院判决 醉驾 罚款哪里交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 罚金 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醉驾由于是刑事处罚,所以是由法院来进行判决的,对于这类罚款刑是需要缴纳到法院的,一般是在 诉讼费用 窗口缴纳就行了,但是要在 判决书 所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否则就会被 强制执行 ,如果有特殊因素,可以向法院申请延迟缴纳。

13年醉驾 判刑两个月,罚金违章,怎么交

醉驾罚金在判决生效后找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具缴纳罚金的单据,然后由当事人持单据去法院的立案庭或法院指定的银行缴纳罚金,缴纳完以后将缴款票据交给主办法官,自己留存缴款人联。

酒驾处罚应尽快去处理,驾照被暂扣无故在15个工作日内不处理的,可以吊销驾照。超过15天以后开始计算千分之三每天的滞纳金,直到滞纳金达到本金,就是罚款翻倍,然后不交了处理掉以后都不能办理与车管驾管有关的业务,包括换证、增驾、车辆上牌等。

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罚金怎么交期限

醉驾交不起罚金怎么办

可酌情减免或分期缴纳罚金。

【法律分析】

醉酒驾驶和饮酒驾驶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这两种行为当中的任何一种,都需要面临着罚款。缴纳罚款的形式有自动缴纳、强制缴纳(指相关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相关部门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减免缴纳。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其次,缴纳原判决罚金确实有困难再次,须经犯罪分子申请最后,人民法院要查证属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将刑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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