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卖2张银行卡不会判刑,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虽然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希望,会构成犯罪,但该罪要求主观方面是明知的,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故意,所以不知情卖2张银行卡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买卖2银行卡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买卖银行卡,属违法犯罪行为。基本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是多久,需要考虑主观因素和案件实际情况。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年以下,卖一张银行卡还不够成判刑,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构成洗钱罪的条件是:
1、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或者单位;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
3、犯罪主体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进行了洗钱行为;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
二、洗钱罪与掩饰隐瞒所得收益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买卖银行卡本来就是违法的行为 你出于任何目的,将银行卡卖给别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有关政策。有人拿着这样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就像披上了“隐身衣”。银行卡非法售卖充斥网络,已形成收购、开办、销售、使用灰色产业链。
按照规定,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然而,极具私密性的银行卡却在网上热卖。网售银行卡确为真卡,随卡附送身份证与开户资料。
“普通借记卡400元一张,如需开通网银则要450元,还附送开户人身份证原件一份。”在一家名为“发发银行卡”的网站,客服人员介绍,“您还可以指定开户人的姓名、性别和开户地,但这种情况不能提供开户人身份证。”
各网站所销售的银行卡种类齐全,且明码标价,一张普通借记卡的价格一般在200元—500元,如需开通网银则需另加50元—100元。部分网站还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指定开户人姓名、性别和开户地。卡贩子们十分警觉,均称只能淘宝支付,拒绝当面交易。
网售银行卡在银行仅需10元钱就可以办理的银行借记卡,在网上却被卖到200元到500元,开通网银需另加50元到100元。网售银行卡确为真卡,随卡附送身份证与开户资料。这样的银行卡可以用来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专家认为,要想剪断银行卡非法买卖利益链,需公安机关、银行、用户合力。
网售银行卡非法用途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
网价200到500元类别
磁条卡和芯片卡
银行卡分类购买目的应对措施
一张普通借记卡200元到500元,开通网银需另加50元到100元——仅花10元钱就可在银行办理的借记卡,网上高价出售。这些用他人真实身份信息开的真卡,会被用来干吗?
有人拿着这样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就像披上了“隐身衣”。银行卡非法售卖充斥网络,已形成收购、开办、销售、使用灰色产业链。
按照规定,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然而,极具私密性的银行卡却在网上热卖。网售银行卡确为真卡,随卡附送身份证与开户资料。
“普通借记卡400元一张,如需开通网银则要450元,还附送开户人身份证原件一份。”在一家名为“发发银行卡”的网站,客服人员介绍,“您还可以指定开户人的姓名、性别和开户地,但这种情况不能提供开户人身份证。”
各网站所销售的银行卡种类齐全,且明码标价,一张普通借记卡的价格一般在200元—500元,如需开通网银则需另加50元—100元。部分网站还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指定开户人姓名、性别和开户地。卡贩子们十分警觉,均称只能淘宝支付,拒绝当面交易。
银行卡分类
普通分法
一般情况下,银行卡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
信用卡又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先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能透支。 转账卡具有转账、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专用卡是在特定区域、专用用途(是指百货、餐饮、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存取现金的功能。储值卡是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其他分类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
按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
按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
按账户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
购买目的
“网上买卖的银行卡为洗钱、诈骗、行贿受贿等犯罪活动开了方便之门。“由于开户人与使用人并非同一人,就算使用人用银行卡做了违法的事情,警方也很难通过开户信息找到使用人。”
假设一个人收受贿赂,若他把钱存在自己的账户上,检察院可能找上门,但如果存在用他人姓名开办的卡上,行贿和受贿双方均可实现“匿名”。此道理同样适用于洗钱和诈骗。
偷税漏税是购买银行卡的又一用途。
在暗访中,多名卡贩子告诉记者,每个月都有很多中小企业主购买银行卡,这些人想通过多开账户的方式,将原本一个账户的钱分到几个账户,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此外,网店店主也是购买银行卡的一大主力军。一名卡贩子说:“新开一家网店往往需要开多个账户来炒作信用,因此很多店主都会在开店初期购买大量的银行卡。”[1]
应对措施
一些专家表示,银行卡非法买卖不但会滋长灰色暴利,也为一些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要想剪断银行卡非法买卖利益链,需公安机关、银行、用户合力。
卡贩子说,他们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获得银行卡:从持卡人手中收购其闲置不用的银行卡;购买遗失或被盗的个人信息及身份证件,然后去办理银行卡倒卖;通过在银行的“内部关系”,满足客户“指定开户人”等特殊要求。
应该完善银行卡办理的审核,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用户也要做好自我保护,不要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闲置的银行卡,一旦被用作犯罪活动,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王安白说
银行卡被洗钱不知情会判几年,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犯了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银行卡被洗钱不知情会判几年
1、银行卡被洗钱不知情会判几年,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犯了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罪立案追诉标准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犯上述五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作为洗钱罪立案。
卖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判多久这个是视具体的情况来定;倒卖自己及他人银行卡的,是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已自检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已自检以下罚金已自检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已自检刑,并已自检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已自检一)明知是已自检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已自检【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已自检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银行卡进行倒卖的行为完全违反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也会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在判决时也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对于违法者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起相应的罚金,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已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