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监理员签字,只有没有经过监理员授权,代替监理员签字,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才会坐牢。否则代替监理员对当事人的一些事务具有代理权,不会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替监理员签字不一定会坐牢。如果没有经过监理员授权的,代替监理员签字的,则如果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代替监理员签字的人是可能会坐牢的。
如果经过了监理员授权后代其签字的,则不论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代替签字的人都不会坐牢;
因为经过监理人授权后签字的,后续产生的一系列法律责任和后果都由监理员自己承担,代替签字的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视情况而定,如果监理员滥用职权,在材料的质量、等级不符合约定,数量,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依然签字的,有可能坐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是不能代签字的,代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要代签字,必须要由被代签字人出具委托书,且委托书上要写明签字的内容,再由你按照其委托书上的内容严格无走展地代签字。
如果领导强行要求你代签字,如果你能借口内急上厕所就溜之大吉最好。实在逃不掉的话,就请其领导先在上面签字,然后你在领导之后签上你自己的名字,一定不要去写上专检员的名字。并括弧注明专检不在场,领导指定要求你签字。并把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写出来。
这样签字,才能有理有节。就是以后万一出事情了,你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你问的目的是关于责任谁负的问题:
首先骨定的告诉你,不出问题什么事没有,出点小事,你也不用担心。如果真的出在了大事,那到时你的领导翻脸不认人,你要付主要责任。
因为到时他可以说他不知道这事,法律是讲证据的。就算你有他给你的委托书你也要负很大的责任,因为你是监理员,有很多资料你是没资格签的。他一纸委托书可以说几乎无效。要不一个公司只要有一个注册监就可以了,他一授权所有的监理员都可以当总监代表了。
所以,你自已把握好,没什么责任的你签没事,比如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道单什么的。有责任的还是不要签的好。
你领导叫你代签,你就说上次给你代签后,业主还以为你回来了,我一时没在意,随口说了你没回。他训了我,说这种是不合法的。你人领导不就懂了吗?
我也是监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