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是还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能履行法定的义务,会被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期限届满后,执行机关(派出所)作出什么样的行为,要依据决定机关的决定而定。同时,如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需要加大侦查力度、补充证据,认为证据已足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如果检察院认为仍不具备逮捕的条件依然可以撤回逮捕申请,如果此时刑事拘留期限已满,案件当然没有办结完毕,那只能将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同时看守所只能依法暂时放人。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子在判决前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不代表案子已经结束,或者是继续补充侦查,但是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随叫随到。是否有人干预本案,但取保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在检察院续保要重新签字。
检察院续保是取保候审到期的续保。取保候审有时限,一般最多不超过12个月。后来,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将在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内开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取保候审有期限,一般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提前取保候审时间到期,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则必须续保。《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流程: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签名或者盖章。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时,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妨碍侦查、逃避起诉的情况,交纳的保证金是要全数退还的。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代理人提出申请书,案件经办人提出申请签字,然后案件侦办机关领导批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满后,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时不需要保证人一起去签字,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时,由办案机关向取保候审人宣布,并送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解除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满结束或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解除取保候审的,由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委托人向公安机关提交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可以口头提出或者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后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其条件并做出决定。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处理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保证金数额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间是12个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联系方式发生发生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取保候审期间确定其犯罪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一年,超过一年,公安机关就违法了,所以它要终结取保候审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前,如果不能逮捕,就要宣布无罪释放。
当然了,从法律上说,还可以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因为更严格,所以最长期限只有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