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一般不会对微信进行监控,但是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但是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守相关部门的要求,比如不许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手机号码不许换等,因为有系统实时监控,一旦出了管控范围就报警,手机需要24小时开机,打电话2次不接就警告,次数多了可以直接收监。
对于缓刑人员,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但是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守相关部门的要求,比如不许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手机号码不许换等,因为有系统实时监控,一旦出了管控范围就报警,手机需要24小时开机,打电话2次不接就警告,次数多了可以直接收监。
对于缓刑人员,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期间微信记录会被看到。
对于缓刑人员,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的。若不涉及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对当事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法律分析:会的,缓刑人员手机卡被监控后,微信内容电话内容都会查到。如果app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既是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通话,拦截短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不会对当事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但是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守相关部门的要求,比如不许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手机号码不许换等,因为有系统实时监控,一旦出了管控范围就报警,手机需要24小时开机,打电话2次不接就警告,次数多了可以直接收监。对于缓刑人员,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踪手机的位置,监听通话,拦截短信的。
您好,取保候审期间QQ丶微信,包括电话会不会被监控,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对不能自理的人,由本人抚养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需要办理案件,监视居住较为适宜
(五)羁押期满未结案,需要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取保候审,又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居民的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实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讯时及时到场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
5.任何证据不得销毁、伪造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情节,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6.不进入特定地点
7.不与具体人员沟通或会面
8.不从事具体活动
9.向执行机关提交护照、驾驶证等出入境证件
撤销缓刑。缓刑期间手机没被监控就会被认为是违反监管,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实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