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基本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客观上实施了以造谣诽谤或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本罪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帮助行为的实行犯化,有助于进一步打击犯罪。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下四要素会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实施了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3、行为人是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为。
(三)主体要件
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所谓造谣,是指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事实,迷惑群众;所谓诽谤,是指为了达到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以损害国家政权的形象。行为人只要具有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有关颠覆活动,均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条将犯罪主体分别规定为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和其他参加的。实施颠覆政府行为的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但主要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实施了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3、行为人是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上表现为实施推翻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