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犯罪分子,具体的量刑处罚规定规定为: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集会 罪量刑标准 的规定:法律规定,行为人以扰乱、冲击或者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课题,既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又侵犯了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政治自由权利。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绕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是结果犯,构成本罪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的危害结果。
犯罪的主体,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只要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民知自己的行为能够影响依法举行集会,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仍然故意为之。
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4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29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