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精神病人的行为人犯罪的,若在犯罪时可以分辨自己行为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精神病有程度之分,即重度精神病、中度精神病和轻度精神病。从刑法法律的角度分析,精神病人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部分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以及辨认或控制能力减弱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第二,要结合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有些精神病人属于间歇性的,时好时坏,关键要看其实施某种行为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在认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免责时,还要视乎精神病人是否在发病时期内实施犯罪行为,精神病人的精神状况及其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也要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定,并非精神病人犯罪就免责。对于精神病人犯罪,针对不同的情况,则有不同的判决。
在精神病人当中也包括了间歇性精神病人,若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那应该按照普通人一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犯罪,此时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却可以同时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精神病在我国刑法上分为三种,一种是完全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第二种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第三种是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1、完全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时,任何时候都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启动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如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则进行强制医疗,如不符合,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认定为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等同于正常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理: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能够辨认以及控制自身行为的时候犯罪的,和其他人一样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对自身能够认知的那一部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 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精神病人犯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 监护人 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刑法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 刑法 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 法规 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 监护人 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经法定程序鉴定,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杀人的,不负刑事责任。因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赔偿责任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被害人亲属因办理丧事发生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工作损失,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如果伤人时,精神病人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法律会对所有的犯罪行为作出处罚,精神病人是一种特殊的群体,因为其并不能辩论和控制行为,所以刑法特别规定了其处罚规则。
在民事领域,精神病人致伤他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什么是精神病?
1.心理障碍:精神病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心理障碍疾病,在患病之后,患者会在认识、情感、意志以及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而且还会出现无自知力的情况。
2.常见的类型:对于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来说也存在着不同的类型,比较常见的有精神分裂症以及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也是精神病中比较常见的一种。
3.症状表现: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最为常见的一种症状表现就是思维破裂,思考的问题之间完全没有中心,而且前后也没有连接。其次,就是情感方面会出现障碍,即使对待比较轻的人也会非常的冷漠,疏远甚至会敌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原发性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看情况
精神病人病发时,因无意识行为造成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进行严格管理,造成的损害损失由其法定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意识正常时,其行为具备法律效力,造成刑事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 *** 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色盲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色盲犯罪一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发作期间不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后变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犯罪时精神正常的人,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因为审判时已经变成精神病人,则可能无法服刑,可以根据其病情状况予以监外执行。
《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 *** 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哪些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包括:
一、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满十六周岁的人非犯“八恶”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属于实施正当防卫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除外)。
四、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 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 *** 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精神病人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为什么免其刑事责任精神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干了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肯定免除其刑事责任。
妇女精神病人犯罪家庭无力承担民事责任 该怎么办可以缓交
外国对精神病人犯罪是怎么判的,须付责任吗世界统一。
精神病患者犯罪不能当作正常人,应视无罪。
但是其家人替此承担,所以有精神病患者的一家,请把他T出去......
哈哈
精神病人 *** 他人,是无罪还是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构成犯罪,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据此规定,犯罪是侵害社会正当秩序和权利的行为,其显著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处罚性。
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 *** 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犯罪者患有精神疾病,是否无论犯什么罪都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以下是我国《刑法》的规定: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 ***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患有精神病还应当是在 不能辨认 或者 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具体是否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的情况,由相关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判断。)2、要经 法定程式鉴定确认 。也就是说这样的问题,并不是随便人说了算的,假如行为人的近亲属认为他是精神病人,经法定程式的鉴定结果却表明其不是,则也不能认定。
3、间歇性精神病人在 正常的时候犯罪 ,应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但是,TA在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时候犯罪,仍然要负刑事责任。
4、要考虑 病情的轻重 ,如果病情轻微,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也应负相应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患有精神疾病,并不必然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院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该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这种精神病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要确认他是完全无刑事贸任的精神病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标准:
(1)医学标准。即他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处于精神病状态之中,而且正处于发病期而不是缓解期和间歇期,实施危害社会的原因是由于有精神病所引起的 (2)心理学标准。即由于行为人有精神病而使他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否符合这两个标准,即是否同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即依法进行司法精神的鉴定。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处于间歇期,没有发病,精神是正常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他们在间歇期间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这种精神病人一般是间歇性的精神病,精神病发作的时候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没有发作的时候则相当与正常人,这个时候犯罪当然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对于是否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当然也需要精神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来审查判断。 3、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他们是介于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他们犯了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这种病人,在犯罪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但是他的刑事责任能力在那个时候是不完全的,反应在处罚上来,则当然可以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及负何等程度的刑事责任,关键要看法律标准即辨认或控制能力的有无和丧失程度。精神病有程度之分,即重度精神病、中度精神病和轻度精神病。从刑法法律的角度分析,精神病人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部分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以及辨认或控制能力减弱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第二,要结合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有些精神病人属于间歇性的,时好时坏,关键要看其实施某种行为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要是残疾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此时只要符合条件规定的,那么也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至于司法实务中应该怎么确定残疾人刑事责任能力,其实与确定一般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方法是一样的。但此时,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