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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判断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27 16:10:38

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依据的判断条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断条件是什么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请问一下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1、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2、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 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 法规 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 刑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3、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标准是什么 1、商业秘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6)商业秘密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并且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断条件是什么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标准是什么

1、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 侵犯商业秘密 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 不正当手段 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3、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哪些条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条件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断条件是什么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即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给被害人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法》对承担违约责任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三种,其中赔偿损失是最主要的方式。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条件有什么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 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 法规 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根据《 刑法 》第219条规定: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如下:首先是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其次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商业秘密,即具备法定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再次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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