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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23-01-27 17:11:09

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若符合相关适用条件则是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在我国的法律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检察院批捕以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

1、若检察院已经下达批准逮捕通知,但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2、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比较难。

一、保证人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

二、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此外,目前法律对保证金的上限没有作出规定。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只能择其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捕以后还可以取保吗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不可以再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和取保候审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只会适用其中的一种,批准逮捕后,就不再适用去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批准不予逮捕,同时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取保吗

在法律理论上,检察院批捕后仍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只是获得取保候审的几率更低。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来看,在法院判决最终生效之前都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其中就包括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法院判决生效后,判决将开始执行,根据判决结果的不同,被告人须要进监狱服刑或者被判缓刑后释放回家,不存在取保候审之说。但是,上述情况主要停留在法律理论上,司法实践中争取取保候审的最佳阶段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也就是被拘留后的37天黄金救援期之内是争取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期,因为检察院批捕之后再释放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法律条件更高,相反检察院作为侦查监督机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改为适用取保候审却是不少见的情形。因此,为了争取获得取保候审,家属应当在逮捕之前让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争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除外。

二、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只要不属于以上情形,可以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委托律师来为自己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可以通过,需要等待司法机关的审查认定。若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则需要按要求提供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人民法院批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之后,是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在我国的法律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批捕以后是不是要等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才能取保吗

1、肯定不是。

取保候审与逮捕,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们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个保障措施而已。其中取保候审是最轻微的强制措施。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以及采取监视居住、刑拘、逮捕后,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是必须在提起公诉后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2、当然了,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至于侦查机关是否批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技巧

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灵活、宽泛的,具有很大的弹性,办理取保候审除需要熟悉相关刑事法律、办案流程以外,还必须要掌握丰富的办案经验、技术和沟通技巧。

1、根据具体案情,寻找、挖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具有的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如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观恶性、身体健康状况、排除犯罪的证据等等。

2、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减轻社会危害性。除了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外,如果主观上具有以下情节者,办理取保候审更为容易。

(1)自愿认罪的,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

(2)积极主动揭发、检举同案犯或他人犯罪事实的,或提供破案线索的。

(3)有自首、立功情节的。

(4)如诈骗等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5)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3、充分沟通。办案中,同公、检、法机关的沟通非常重要。

实践中,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应变,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沟通,与被害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沟通要及时、充分,刑事案件有极为严格的程序,司法机关对相关办案人员更有严格的错案追究制度,因此一旦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或者事实或法律规定,要立即与办案人员联系,提醒办案人员采纳,不能耽误,否则一旦错过机会,难度就非常大。

四、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基本没限制,本人及其亲属,律师,均可申请。一般情况下,能否申请成功的关键不在于谁申请,而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里面有很多技巧,弹性很大,由熟悉刑事法律、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成功希望会更大一些。

希望能帮到你,并祝你好运!

批捕后检察院可以办取保吗

1、人被批捕了,可以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只要其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条件为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2、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在我国的法律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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