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一定要交纳保证金,也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缴纳保证金。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采用保证金保证的,需要缴纳保证金;如果以PICC的形式取保候审,则无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和人保不能同时使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是可以不交保证金的,但需要提出相应的保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不是一定要交保证金。取保候审可以是保证人保证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对于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需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一定就必须交纳保证金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 方法: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 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对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 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