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去进行刑事案件判决的时候,服刑多少年是需要看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进行判断的,那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要回老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醉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缓刑,是指依法判处一定的刑罚,但附条件的暂不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则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意思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不用收监执行,给予一年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在这一年六个月内如果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则所判有期徒刑一年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你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的处罚决定书,将寄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装档管理,行政违法的处罚,一般而言不受影响。
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的一般由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如果罪犯为未成年犯,则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不是。缓刑不是必须要住在自己家里的,也没有这种要求。缓刑期间,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缓刑期间,可以就学、就业不受限制,但是不能超过规定的活动范围。确需超范围就学、就业的须向住所地的司法所、司法局提交申请,并由司法局向你即将去的地区司法局发函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明确答复同意协助管理的,才可以到其他地方去就业、就学,并到当地的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工作。
缓刑的期间也是可以离开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的,只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就可以了。
缓刑期间需准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扩展资料
缓刑撤销条例: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缓刑
一般自缓刑的判决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就可以回家。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外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这个需要向执行部门申请。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因此,如果能得到批准,缓刑期间也可以回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第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有悔改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若法定量刑档在三年以上,一般是不会宣告缓刑的,但特殊情况时也有例外。那么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还需要坐牢吗?实际上是不需要的,缓刑不会收监,犯罪行为人依然有人身自由,宣告缓刑,但宣告缓刑对于某些犯罪分子而言,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