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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都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27 20:54:48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包括: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都有什么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的客体是公民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向他人出售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大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多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较大的,以及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使用后,给公民造成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到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等情况,具体情节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包括

一、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1、公民个人信息如下:

(1)公民个人信息包含了你的个人的姓名,姓名是个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冒用他人的姓名也是违法的。

(2)公民个人信息里还包含了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相关信息。有意无意的泄露公民的身份证等信息也是违法的。

(3)个人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也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快递公司将个人的快递单出售给违法贩子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4)公民的个人信息还包含了公民自己的账号密码和财产状况等。当今社会很多违法分子都是通过免费无线的形式,获取公民的账户密码信息。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5)公民的个人信息其实还包括了个人的行踪轨迹。如果有人跟踪或者暴露你的你的行踪,也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如下: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什么构成?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哪些构成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都有什么

(3)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已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构成是什么?

犯罪主体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

A.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以及依照法律授权的企事业组织

B.金融单位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金融部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财物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C.电信单位是指电信部门及其营业机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卫通及其营业机构)

D.交通单位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部门和单位(各级铁路局、站、公司,公路运输公司,水上运输公司,海上运输公司,航空运输公司及其各级营业机构)

E.教育单位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或培训机构(民办和公办的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阅览室、图书馆等承担教育职能的教育机构)

F.医疗单位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依法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哪些构成犯罪

凡是《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条件的都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涉嫌犯罪条款的情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都有什么

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第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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