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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如何构成

发布时间:2023-01-27 22:18:55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如何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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