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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发布时间:2023-01-27 22:25:59

网络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借钱的一部分证据加以证明的,若当事人向进一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则需要更加强力的证据进行佐证。《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网聊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但需要对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补强。支付宝的转账记录类比银行的转账流水,可以证明双方间存在财产往来,但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能够初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若想微信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的话,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非实名制微信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

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时想要证明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朋友问我借钱没写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但是需要你证明两点,1微信号属于对方私人使用,2聊天记录是对方的而不是什么其他人用他的账号,后者证明起来麻烦。最简单的办法是电话录音,需要他确认借钱的事实,还钱的时间,就可以了。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借钱的诉讼证据吗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是确认双方真实身份,如果双方都承认这一身份,或者从聊天记录的内容可以判断出双方身份的,则可以确认为双方真实内容。

2.对于聊天记录数据的真实性问题。聊天记录中的记载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彼此就所谈论的事实问题均有明确表态。由于微信账号可以以手机号码非实名注册,聊天记录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聊天记录中必须要有明确体现。由于微信账号可以以手机号码非实名注册,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记录中必须要有明确体现,还必须要有时间、金额、支付时间等具体内容。

3.对于聊天记录的时间性问题。一般来说聊天记录往往为连续性的,因此聊天记录的审查,应该尽量从全面的角度审查,排除某一方断章取义的做法。

4.保存原始记录。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并保持“原汁原味”,不要经过任何方式的剪接、修改等处理,即使将微信语音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也不要将原始记录删掉,以便在对方拒不认可时,可以通过查询原始记录来印证。

5.应尽量收集其他证据佐证。由于微信、支付宝聊天记录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收集、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也非常重要。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微信聊天记录可否证明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第三,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法院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种类实行有限列举的方式,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两人的聊天很大部分也属于私聊,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找律师网的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是其证据效力较低。原因在于:微信聊天属于虚拟内容,取证方式较难,且难以证明微信昵称就是你要起诉的当事人本人,因此,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法律猫律师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收集。

别人欠钱不还时 微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现在电子支付、转账已成一种常态,虽是方便,但是当牵扯到借款还钱的时候就有点拎不清了。可是也正因为这种便利方式的存在,使得很多借了钱出去的人收不回借款,为什么?别人很理直气壮的不还钱的原因就是“你没有证据!”那么微信记录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最主要的就是微信记录: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这些条件:

一、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三、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

手机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口头借钱不怕不还了!

     马上就是五一劳动节了,除了迎接疫情后的第一个小长假,还有很多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颇受大家关注的就是手机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对于年轻人来说,亲朋好友之间借钱经常不会打借条,那么通过手机转账的借贷关系,终于有了合法的证据。

一、新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份修改决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修改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等7类因素综合判断。

      修改决定同时明确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注意事项

      1、手机聊天记录并不是唯一的证据,不能单凭记录来证明借贷关系,还需要辅助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短信、借贷凭证甚至见证人等。

网聊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2、聊天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能有篡改、修改、伪造等行为,否则可能会失效,大家要通过合法的渠道收集证据。

      3、证明借贷关系的,比如明确双方身份、用途、备注要注明转账用途、提供原始记录等。

借钱的微信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借钱微信转账记录算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借钱证据吗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限制,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微信聊天记录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作为有效证据:

1.需要明确微信聊天双方的真实身份。

2.微信证据要具有完整性,即具有借钱的完整意思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网友借钱不认账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钱不还,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其作为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其要想具备相应的证明力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其具体证明力如何,由法官判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聊天记录借钱具有法律效力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网聊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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