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审理之后,会对案件做出判决,除了对犯罪嫌疑人判罚刑期之外,一般情况下还会处罚金的判罚,但是对于很多家庭却是没办法支付这些巨额罚金的。下面醉学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法院判处罚金没钱交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判刑没钱交罚金的,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无力偿还的也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缴纳,近亲属无力缴纳的,犯罪分子本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或者是分期缴纳。
被判罚款是刑事处罚。在法院判刑后处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必须缴纳。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会直接影响法院的立功减刑。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
判刑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刑事案件中,很多犯罪分子在犯下罪行之后被法院判处监禁之后,仍有附加刑法,比如罚金,算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诫,是刑法的一种刑事处罚,需要及时缴纳。
法律分析: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判刑后没钱交罚金可以由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院判罚金没钱的处理:如果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但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会随时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罚金没钱的处理方式是: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是因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没钱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处罚金没钱交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会酌情考虑减免。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