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的嫌疑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对其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实际山,近些年来司法机关已经明显提高了对于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所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的这种案例已经越来越少。部分盗墓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无法体会这些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珍贵文物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殊不知国家在出土这些文物的时候都是小心谨慎的。
入室盗窃 可以判缓刑 , 犯罪嫌疑人 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 认罪态度好 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如果 涉嫌盗窃罪 ,盗窃数额在三万元以下应当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 以下,可以适用缓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如果涉嫌盗窃罪,盗窃数额在三万元以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可以适应缓刑,在法庭开庭审理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辩护,要求判处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嫌疑人 盗墓没成可能会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的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死缓 是否可以适用 减刑 ,要依据 缓刑 两年后的处理。根据《 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 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 立功 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 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 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 绑架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 限制减刑 。 因此,判处死缓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