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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具体是怎么处罚的

发布时间:2023-01-28 02:47:13

一般对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人是这样处罚的: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一般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具体是怎么处罚的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怎样的

。 一、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 管制 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二、不报、安全事故谎报处罚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无罪的区别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1、本罪与 玩忽职守罪 的界限 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 (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3)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与 重大责任事故罪 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指的是违反有关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行为。 (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包括生产作业安全和其它的公共领域、公共场所的安全后者侵犯的是生产作业安全。 (3)发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安全事故已经发生后者是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 (4)客观表现不同。前者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后者是在生产作业当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一般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报告的人员不报告或谎报事故,延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涉嫌不报告。谎报安全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

(1)事故后果扩大,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导致事故抢救无法及时有效进行的: 一、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指使与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 二、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逃逸;

3、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和隐藏受害者的尸体,或者转移和隐藏受伤者;

4、毁灭和伪造。隐藏与事故相关的图纸和记录、计算机数据和其他证据。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 一、造成事故后果扩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通过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三、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68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事故瞒报的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不报、谎报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一般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具体是怎么处罚的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

(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量刑?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1、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的,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一般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具体是怎么处罚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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