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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1-28 05:27:36

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是这样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六)

现行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罚规定是:

1、行为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刑法行政枉法裁判罪怎么判?

新刑法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为渎职类犯罪,犯罪主体仅限为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四条

现行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1.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

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2001通过)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一)重大案件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的财产损失十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重伤的。

(二)特大案件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的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死亡的。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通过)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现行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新行政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是指行为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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