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网络诈骗罪是否属于独立的罪名

网络诈骗罪是否属于独立的罪名

发布时间:2023-01-28 05:35:21

网络诈骗罪不属于独立的罪名,但诈骗罪是独立罪名。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网络诈骗罪是否属于独立的罪名

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犯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 构成诈骗罪 。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现在,大家应该对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罪有了比较清晰认识了吧。网络诈骗是行为人以非法占用的目的,通过网络手段实施的诈骗行为,其本质属于诈骗,因此,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诈骗罪。按照刑法的有关条款,构成网络诈骗犯罪,当事人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的处罚。

在我国网络诈骗属于什么案件

人们现在对于网络已经到了一种高度依赖的地步,平时无论是工作和生活,一旦断网都会觉得非常的不适应。不过说句实话,我国的网络平台安全监管力度一直就存在着很大问题,民众在网络上购物或者浏览相关的网页,隐私平时也很难得到很好的保护,再有就是案发率特别高的 网络诈骗 ,但是现在都有民众不清楚在我国网络诈骗属于什么案件?一、在我国网络诈骗属于什么案件? 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涉嫌 诈骗罪 ,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侦查 ,属于刑事案件。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在很多网页挂马都为广告方式使网友中毒,所以不要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点错。为电脑安装强有力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时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二、网络诈骗已构成犯罪的情况触犯的法律 (一) 刑法 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司法解释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_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1、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_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3、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 一审 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 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4、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5、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6、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7、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 共同犯罪 论处。

8、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 招摇撞骗罪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络诈骗这当然是属于经济类的刑事案件了,但是各地对于网络诈骗的 立案 标准其实规定的都是不一样的,基本上都是在3000到1万元以上才会按照诈骗罪来立案的,否则低于当地规定的立案标准就并没有触犯刑法。

网络诈骗是什么罪名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

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

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立案标准

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属于什么罪?

说到现在的一些网络犯罪还是非常的严重,毕竟国内的一些网络犯罪的形式比较多样化,特别是近几年推出的大型网络诈骗犯罪。很多人可能都遭受过相应骗局,也就是打电话,短信这些方式的诈骗活动特别多,那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大家还不知道,那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聊一聊。

一、帮助网络信息犯罪

只需要知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其实这也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当然呢,在我国有相应的刑法进行修订,在2015年的时候就已经实施了目前刑法修订案9中,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一般是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情况。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的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的支持上面,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的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属于网络信息犯罪。所以总体来讲,这个网络信息犯罪还是比较严重。

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法条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现在的法条有很多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就有相关的说明,利用网络实施相应的行为,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都是以包括以下的一些情况,比如说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主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还有能够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这些情况均是属于网络诈骗犯罪。

三、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后果很明显的网络诈骗犯罪的后果肯定就是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在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很多,因为行政处罚的案件特别的多嘛,所以说就会遇到相应的网络信息犯罪,就在国内是能够经常遇得到的,就是我们平时生活手机上也会看得到一些网络犯罪的情况,所以说大家要注意网络信息犯罪的一些后果,特别是尽量避免自己钱财损失,就要保护好自己的相应钱财,以及信息不能泄露。

网络诈骗是否构成犯罪

看网络诈骗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达到诈骗犯罪的金额标准、情节是否严重等;达到3000元的就属于犯罪。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网络诈骗罪是否属于独立的罪名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是属于哪一种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了,但是法律规定依旧存在着漏洞,导致在社会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犯罪现象。诈骗行为就是其中较为频繁出现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在确定犯罪行为后,其处罚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依据刑法分则,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诈骗罪的条文规定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当中。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诈骗行为与其他行为的划分

1、认定诈骗行为与借贷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认定诈骗行为与因亏损躲债的行为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认定诈骗行为与招摇撞骗行为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

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根据具体的诈骗案件来判断,就司法实践来说,一般会将诈骗案件与借贷行为、躲债行为以及欺骗行为相混淆,具体讲照片行为归属为何种犯罪行为,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继而才能确定惩罚标准。

网络营销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

网络营销诈骗罪,就是诈骗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有

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两类:

1、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

2、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网上诈骗。网上诈骗是指通过伪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据、篡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来欺骗和诈取财物的犯罪行为。网上教唆或传播犯罪方法。网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教唆人与被教唆人并不直接见面,教唆的结果并不一定取决于被教唆人的行为。

这种犯罪有可能产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对象同时接受相同教唆内容等严重后果,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弥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诈骗罪是否属于独立的罪名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盗窃罪属于网络诈骗吗

网络诈骗不改为盗窃罪。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
本文【网络诈骗罪是否属于独立的罪名】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