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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23-01-28 08:21:18

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其所提出的保证人所应当符合的具体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规定是什么?

保证人取保候审后的条件如下: 第一,保证人需要与本案无关。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无利害关系。 第二,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即保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保证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 第四,保证人有固定收入和住所,在被保证人居住地有自己的常住住所,经济收入稳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包括:

1、享有合法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2、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保证履行保证人义务;

3、拥有固定的收入与住处;

4、必须与本案无牵连,取保候审保证人既不能是本案的涉案人员,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呢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人 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和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保 证人 没有履行保证义务,将会对保证人进行罚款,在保证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甚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期间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取保期间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期间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人保 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 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刑事诉讼法 》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8条规定: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担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即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末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分析】

1、保证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保证人在为被取保候审人承担保证义务时,其本人并没有受到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指保证人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便于保持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有固定的收入,是考虑其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必须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且与本案无牵连。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情节内容、性质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间是12个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判刑,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真正存在有犯罪行为,判刑与否的最终决定权在法院。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等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期间确定其犯罪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前,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呢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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