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借朋友的钱放贷的,不属于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仅能以向银行贷款进行转贷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一月份给对方借钱,对方四月份向银行贷款不算高利转贷。行为人借朋友的钱放贷的,不属于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仅能以向银行贷款进行转贷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借别人的钱放高利贷犯法,也不能向金融机构借款,然后再约定高利息借给第三人,从中赚取中间差额。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而且都是触犯刑法,处罚结果非常严重,虽然罪不至死,但也会影响一生。
法律分析
就一般而言,放高利贷不违法,因为这是属于民法的范畴。但是,借款时的所约定的高额利息,能否正常收取利息,那就得视情况而定。如果高利贷公司所约定的年利率为百分之15.3,就要谨慎了。超过的部分利息,是很有可能不能正常收回的。法律只是默认保护该项利益,但是出了状况,高利贷公司是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收取这部分利息的。因为法律剥夺了高利贷公司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换句话而言,借款者既可以选择向高利贷者支付高额的利息费,也可以选择不交。倘若超出36%,那就是违法我国的民法了。超出的那一部分高额利息费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即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成功收取了,借款人也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高利贷公司予以归还超出的部分。当然,还需要注意的是放高利贷的方式。如果方式不对,那就很可能涉及刑事问题。必须指出,选择放高利贷的,必须用自己的财产或者合法合规借亲朋好友的钱。假如是通过盗窃、抢劫、勒索、绑架等途径获取的金钱用来放贷,那自然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贷款转借是否合法是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的。如果转借人只是恰巧将贷款的钱借给别人,不是故意以此种方式盈利,那么就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如果转借人将贷款的钱借给别人时,是故意以此种方式盈利,那么就构成了违法犯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倒贷款犯法,倒贷款涉嫌违法犯罪,司法解释为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别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相关部门应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倒贷款是违法行为,个人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特别重大损失。只有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才会进行支付贷款。贷款是需要偿还的,不按时进行偿还是需要支付滞纳金的,如果超过三个月不进行偿还,属于诈骗行为,银行就可以报案处理,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要偿还所欠的款,会成为银行的黑名单。银行或者其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银行或者其余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