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犯强迫交易罪既遂的人应该这样处罚:行为人犯本罪构成既遂,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刑法强迫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 一般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68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既遂的处罚:
1、自然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饭店老板强迫购买消费怎么处罚?
北京泽仪律师事务所李明杰律师解答: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暴力、胁迫手段实施的特定行为,主要包括五种情形: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泽仪律师事务所李明杰律师解析: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既遂的,一般会被追究其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当追究其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