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犯罪的犯罪分子等。《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含义,
第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犯罪分子的财产没收多少,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没收财产的范围,以判决犯罪分子实际所有的合法财产为限。没收全部财产应当给犯罪分子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二)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没收罪犯的一部或全部财产,不仅是对他们的惩罚和教育,同时还可以防止他们利用财产继续进行犯罪活动。那么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打伤人不会没收财产。
1、一般只有诈骗,贩毒,金融犯罪,贪污受贿,而且罪行严重,恶劣的才会没收财产。刑法的规定里,故意伤害(轻伤)没有罚金,嫌疑人主要是积极赔偿受害人后争取从轻处理就可以,则更不会有没收财产。
2、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从我国对于打伤人的相关处罚规定来看,按轻重程度处于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刑,但其中并不会没收财产,只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