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被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一、批捕转侦查 取保候审的条件 是什么? 逮捕 后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取保候审期限 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 一审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 缓刑 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 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 司法鉴定 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 证人 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 批准逮捕 ,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都说法律无情了,其实法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将人情的,绝对的法治是相对的。取保候审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一般条件下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个人情况和表现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撤销其取保候审的权利,法治也是一个在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
挪用公司资金罪五六十万,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于 取保候审 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因此,很多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被 刑事拘留 或者 逮捕 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因为并不了解相关规定,因而也就无从下手。其实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究竟这方面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 刑事诉讼 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 或者交纳 保证金 ,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受审只是限制而不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种强度较轻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 监视居住 、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 取保候审的条件 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和聘请的 律师 。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 证据 不足的 5、已被逮捕 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一审 、 二审 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 批准逮捕 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得到批准,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决定的。所以,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因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最好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但也要注意,要是本身就不满足条件,那即使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无法获得批准的。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如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其实很多被 逮捕 的犯人在犯案的时候都不是故意的犯错的,大多都是意思的冲动造成了,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犯了错就是被抓,但是经常会有被抓的人是家里的顶梁柱需要照顾家里人的,那么只要满足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 就可以按照流程办理了。被逮捕 取保候审 条件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 证据 不足的 5、已被逮捕 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一审 、 二审 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 批准逮捕 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取保候审流程(一)刑事诉讼法第52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 律师 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取保候审申请,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二)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以保 证人 方式保证的,还应当将 取保候审保证书 同时送达公安机关。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 取保候审期限 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义务。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 辩护人 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 其实犯了错被抓是法定的硬性规定的,但是对于那些家人担心或者是自己必须要在家照顾老人或者是小孩的人,其实只要满足了 被逮捕 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能出来了,例如孕妇和老人还有抓捕证据不足和不会再造成社会危害的人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等法院同意了就能出来了。
涉嫌挪用资金罪,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