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处罚了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被刑事处罚了说明有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视情况而定。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案底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法律分析:案底是指一个人曾经作案犯罪的所处罚做的纪录,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所以刑事处罚会有案底。这个档案会跟着人一生,案底不能清除,但一般也不会对外公开。刑事处罚包括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所以有过这些处罚的都会留案底。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经审理不认为是犯罪或判决无罪的,那就不存在案底,更不会有犯罪记录了。
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即便检察机关最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是法院作出有罪但不予执行刑罚的判决,都会留下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也因为曾经违法犯事被限制人身自由,相关决定机关内部也是留下这些违法“印记”。
坐牢会有案底。
1、坐牢也叫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1)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2、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3、刑事案件的卷宗应长期保存。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长期保存的档案,最短时间保存时间为六十年。六十年后可以销毁,在公安、检察和法院都有保存。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就案底来说,刑事拘留会有两种结果,就是不留案底和留有案底。留不留案底,要根据情况而定。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属于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范畴。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到公安部门保管。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到三十天。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但是,如果最终给予了当事人刑事处罚或者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样会留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刑事罚款会有案底。因为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也算刑事处罚,是记入个人档案的。但如果犯罪时未满18岁则该案底是会被封存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