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拉白条幅要账的行为扰乱了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当然是违法的。对有前述行为的行为人一般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拉条幅要钱触犯法律。拉横幅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如果涉嫌损害诋毁对方声誉的,则单位可依照相关法律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严格说,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如果对方欠债可通过合法方式要求偿还。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法律分析:没有过激行为不违法,讨债应该依法进行,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如果不扰乱企业工作秩序和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欠账公司门口拉横幅标语不违法。拉横幅并未阻碍国家机关正常办公,如果没有其他暴力行为,不应构成聚众闹事。但讨债应该依法进行,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看情况,如果是静坐或者正当抗议行为,不与欠债方发生肢体冲突时不触犯法律。只要不违反社会秩序就没事,不过这种方式不太可取 建议直接起诉,依法追回 要相信法律。
一、触犯法律的抗议行为
根据《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所以要看你拉横幅的地点以及是否扰乱他们的正常经营、运作秩序。
二、不触犯法律的抗议行为
打个比方,你拉横幅到朋友家门口要债,就是静静站着,没有堵塞别人进出口,也没有制造其他混乱场面,那是可以的,哪怕是去工厂门口,你站的比较远,别人只是路过会看到你,但是你没有给厂里代理消极影响的话,也可以。当然,你拉着横幅堵厂门,开着喇叭喊口号,那就不行了,派出所就可以抓你。
三、其他讨债方式
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涉嫌违法,拉横幅有可能会影响到别人正常的生活和办公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9月,业主杜某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一套。购房后,杜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交涉未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在房屋外墙处悬挂了带有“黑心开发商”字样的横幅。开发商与杜某多次协商撤掉横幅,甚至拨打110报警,但杜某坚持不撤横幅。
为此,开发商一纸诉状将杜某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杜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在媒体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开发商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
杜某认为,开发商对于房屋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敷衍推诿,不积极解决,自己在家中悬挂横幅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没有干涉到任何人,现在开发商将其起诉到法院更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经过几轮调解,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通过合法、正常渠道解决。杜某在房屋外墙处以私拉“黑心开发商”字样的条幅方式维权,让进入小区的公众知晓,确实给开发商的经营及名誉造成影响,维权方式超过必要限度,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杜某主张悬挂条幅行为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没有充分证据证实,但考虑到截至诉讼时杜某已经撤走条幅,行为影响范围小、时间短、情节轻微,而且杜某购买的商品房确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对于购房者的诉求未积极应对,存在一定责任等因素,最终判定杜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开发商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业主赌气私拉横幅判道歉
拉横幅讨债容易演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不违法,但其性质很容易发生改变,从而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如果影响了社会治安就是违法行为。拉横幅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也应当通过理性、合法的手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