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刑人员是交罚金而不是罚款,罚金应去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是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交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去窗口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先要知道具体的地址;什么监狱;什么监区;多少分监区;还有名字等;就可以通过邮局的汇款单,像寄信一样给服刑人员汇款,像寄信一样写详细的地址就行了,到了监狱后,有专门的民警会取出来(通过财务直接转帐),上到服刑人员的帐上去的。
判决时的不叫罚款,叫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罚款是治安处罚的一种。
罚金你可以直接到原判法院交纳,会开正式的财政收据给你的,你把收据寄过去给在监狱里的服刑人员,用作减刑用。也可以采取汇款到监狱或是直接在会见的时候交纳。监狱收了钱后,会开一张临时收据给你,然后转交给法院,最后会出具法院开出的财政收据。
罚金都是直接上交国库的,任何人不能坐收坐支。
如果你是县级法院判的话;你最好还是到地区法院去交的好
如果 罚金 缴纳义务人因没有经济能力不能缴纳罚金,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拍卖罚金缴纳义务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若缴纳义务人有能力缴纳以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缴纳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判刑罚金交不起,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
2、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一、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1、判刑罚金交不起,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
(2)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犯罪分子罚金交不起能假释吗
犯罪分子罚金交不起一般可以假释。罚金交不起与假释在法律理论上并没有直接关系,罚金未交依然可以获得假释,但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未依法缴纳罚金的,其假释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还是有所影响的。人民法院在审核服刑人员假释的申请时,会酌情考虑罚金是否缴纳的事实,没有缴纳的,可能会判定服刑人员悔罪态度并不彻底而降低批准假释的可能性。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正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罚金应当由被告人自行缴纳,因此被告人缴纳罚金是应尽的义务。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监狱里,不方便缴纳罚金,故一般是有被告人的近亲属来代为缴纳。
一、判刑后的罚金由谁交
正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罚金应当由被告人自行缴纳,因此被告人缴纳罚金是应尽的义务。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监狱里,不方便缴纳罚金,故一般是有被告人的近亲属来代为缴纳。实践中,缴纳罚金一般是会与减刑挂钩,由于家属一般都希望能够能够多减刑,因此一般都会原因积极缴纳罚金。
二、判罚金无力缴纳怎么办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如果罚金不交实行不会加重,但罚金刑会被强制执行。
不缴纳罚金的处理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