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签保密合同,申请者应注意以下:
1、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
2、保密的范围;
3、保密协议内容的一般规定;
4、违约责任条款。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专利技术贸易的这种合作模式已经非常普遍了,所谓的专利技术贸易就是双方针对专利技术的使用问题签订相关的书面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01
注意保密事项。
①保密责任: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对专利技术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但合同采取普通许可使用方式转让的,则让与方将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
②保密对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对象,应该对保密对象加以细化,以例举的方式列出,还应约定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例外事项。
③保密范围: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范围,应约定在那些地域、行业范围内保密,以及为了某些需要所应约定的一些例外事项。
④合同双方应严格限制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列举或其他方式具体约定。
⑤保密方法: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措施实施保密行为。
⑥保密期限: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具体保密期限,不能只是有个概数而未明确具体的时间段、时间点。
⑦保密条款的独立性: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⑧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02
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03
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04
验收注意事项
①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验收地点,如在许可方的工作地或者在被许可方所在地。
②无论合同中约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验收,都应当同时约定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及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
③合同双方应约定验收期限。许可方交付专利技术后,被许可方应在验收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对方验收结果。
④双方在初验不合格产生争议后应当积极寻找解决途径而不能消极等待。合同中应约定合同标的初次验收不合格后,再通过几次验收考核确定系何方责任以及验收费用如何分担。
05
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当事人可约定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4种解决方式中的一种。
②如约定诉讼,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③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
特别提示
签订技术保密合同需要注意明确保密信息范围、明确保密主体、约定保密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确定纠纷管辖地,技术保密合同一般是指一方为保护自身技术秘密而与秘密知情方签订的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七十一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主要要写明不能将被代理的文字、图纸等信息复制、仿造或泄露给除专利局以外的第三方,否则代理方承担法律赔偿。等价条款,如果未将全部资料信息交给代理方,而导致专利申请失败,责任在被代理方。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专门的保密协议的话,通常也会将保密协议的相关内容写进代理协议;如果说某代理事务所,不愿意签保密协议且代理协议中夜没有相关内容的话,只能说明其没有代理资质,或不了解行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专利就是通过公开研究成果相关信息来换取专利垄断权,这是一对矛盾,这对专利文件撰写者的撰写能力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要求撰写者能够找到一个公开充分的技术保密的恰当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既能够获得专利权又不泄露技术秘密,因此,申请专利泄露与专利文件撰写者的撰写能力直接决定。
为避免泄密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选择信誉好的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保密合同,防止由此泄密。
2、专利代理人或其它撰写人要撰写正确的申请文件,比如可以才哦那个清楚的说明实现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发明点而掩蔽技术细节的方式,既能获得专利权又不泄露技术秘密等。
3、缩短申请周期,降低泄密机率。
4、专利申请文件可以除去一些敏感信息,可以起到一定的保密作用,比如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请求不公开发明人姓名等。
5、特别提醒注意,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因由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有实施单位找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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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一)签署保密协议的目标
保密协议传统的是用人公司的商业秘密,因而用人公司只理应与触碰、悉知、把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而不是一般员工或员工,更不可以是整体员工。
自然,公司还应该依据自己的特性和状况具体分析明确公司中的什么工作人员了解了商业秘密。针对一些没有保密职位和技术性工作岗位的一般员工,在工作上故意或不经意得知企业的商业秘密时,也应当纳入保密行为主体的范畴。
(二)保密的目标和范畴1、技术性信息;
2、运营管理信息;
3、独特约定的别的密秘。
伴随着商业秘密的标准从商业秘密扩张到运营管理信息、独特密秘等范围,对保密的主要范畴的明确造成了异议。因此,保密协议理应最先确立员工保密的目标和范畴,以防就是不是归属于商业秘密及应予保密产生矛盾。
(三)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应涉及1、无拘无束的保密扣缴义务人在未经同意许可的情形下,不能将商业秘密表露给一切第三方或用以合同书目地之外的主要用途
2、无拘无束的保密扣缴义务人不能将带有保密信息的材料、文档、实体等带上出保密地区
3、保密扣缴义务人不能在对外开放接纳浏览或是与一切第三方沟通交流时涉及到合同条款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理应在终止合同后交回
5、保密限期。
法律法规对保密协议的保密限期没有要求,即保密的时间能够是长久的,直到其进到公知行业。因而只需其不被公布就可以始终维持其秘密性,因而公司能够 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但在劳动合同书续存期内,并且在工作合同变更、消除、停止后直到商业秘密公布才行,员工都不可公布应用或者可别人应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四)合同违约责任条文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除开员工违背工作年限约定或违背竟业责任二种情况以外,公司不能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担负合同违约金。因而,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员工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时理应付款合同违约金,只有规定员工赔付从而给公司产生的损害。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此外,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 约定违约金 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 约定违约责任 ,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 计算赔偿数额 的方式。 (五)谨慎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者。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 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 经济补偿金 的危险。
1、应进行 专利 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 专利申请 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另一个目的是便于找到现有对比技术,以便更准确地撰写权利要求书和确定 专利权 的保护范围。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 代理 机构代理。
4、注意 申请专利 的时间,防止被别人捷足先登。 《 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1、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对于普通劳动者因其可能有意或无意获悉单位商业秘密,所以均应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主要通过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的形式实现。而对于本单位中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劳动者,需要专门签定书面的保密协议,以显示保密的重要性。单位可以要求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或才协助第三人侵犯单位的商业秘密。但一般仅限于本单位的劳动者,对非本单位劳动者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企业虽然无权以合同形式为其设置保密义务,但可依据侵权责任追究其民事责任。
2、明确保密期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当然属于保密期。这里的保密期限主要是指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是商业秘密也存在过期、被公开、被淘汰等原因,所以这个期限不是越长越好,根据本单位技术更新速度适宜即可。
3、明确保密事项保密协议的事项因各自单位的不同而有不同,即便同一单位,也因其处于不同阶段而有所差异,所以单位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对保密事项予以明确。
4、明确违约行为和责任对于发生违反保密协议的争议时,最关键的还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后的责任承担。明确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可以有助于违约时,法院或仲裁的判断也有助于一方预见违约行为,减少违约的发生。
1、知识产权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如下:
(1)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有双方及以上,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知识产权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知识产权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5)知识产权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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