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定不公开审判的情形有: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
1、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一、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4、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确属商业秘密的案件。
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选宣布不公开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指的是审理时的年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审判公开的适用范围
审判公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特殊情况外的案件。但如果当案件的公开审理可能危及社会安全利益或损害公民的基本人权时,则不应公开审判。
审判实践中,对于审判公开,法官大多机械地依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来操作:
1、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定期宣判的案件,也应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和宣判时,允许公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介采访、报道。
2、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除了休庭评议之外,其他的审判环节一律公开。
发展
宣判公开,即将判决结论以公开的形式宣布,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然而仅仅是公开宣告判决是不能充分体现审判公开的真正内涵的,应将其内容也公开。
换言之,就是要将裁判文书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准许公民自由查阅和接受社会监督。对此,法律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公开裁判文书是现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通例。在英美法系的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都定期或不定期发表判决书。
我国有些地方的法院也已经建立起专门的网站,通过网络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这一举措真正完整地体现了公开审判原则的精神内涵。
裁判文书公开除了公开判决书之外,还应有选择地公开裁定书,如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书等。一些只涉及简单的程序问题的裁定可不必刻意去追求形式上的公开。
审判公开原则的法律规定
1、《宪法》第125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2、《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包括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和涉及到商业机密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八十五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案例:谷俊山案或因涉军事秘密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从目前披露的案情信息看,谷俊山案件可能涉及军队后勤装备的生产、采购等情况,或因涉及军事秘密,军事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军事秘密作为国家秘密的重要内容,关系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此类案件,符合国际司法惯例。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因道德、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理由,可不使记者和公众出席全部或部分审判,但任何判决都应公开宣布。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之基本一致。对于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公布不公开的理由。
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谷俊山案件或因涉及军事秘密不公开审理,符合法律规定。当然,不公开审理并不是“秘密审判”,除庭审不公开外,一审法定程序都要严格执行,审判活动还要受上级法院、检察机关监督,被告人辩护权和上诉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审理。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专家:谷俊山案或因涉军事秘密不公开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1、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一般情况下,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在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或者说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是不同的,而以上四点就是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具体情形,只要满足了上述情形之一的,那么该案件就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但是也存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不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外的公民公开,不向社会公开,不允许新闻界采访、报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