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才告强奸罪可以。强奸罪的一般情形,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所以追诉期是十年,一年属于十年之内,所以一年后再提起追诉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保留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一年后告强奸罪是可以的。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5、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7、(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8、(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9、(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10、(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年前跟一个女生发生关系,一年后女方起诉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这是一起典型的婚内强奸。婚内强奸的构成要件:
1.婚内强奸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另一方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违背另一方意愿是指违背婚姻法第4条规定的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3、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是指强迫另一方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且这种性关系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愿。”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与原告系夫妻关系,被告人李某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派出所既然已经认定不是强奸,过几个月告强奸也是没用的,因为同样还是不立案。派出所认定是否是强奸犯罪,一定会有充足的理由。除非你有了新的铁证,否则正常情况下再去派出所报案,还是徒劳的。强奸罪的证据需要及时固定,一般不超过24小时。过几个月再去告,有点搞笑了。
两年前被强奸,现在还可以进行起诉,起诉的时效性是三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不过追诉时效,被害人都可以进行起诉的。但是是时间越长,证据越不好查实,如果证据不能查实的话,是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去法院起诉的话流程是: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可以的,第一次被强奸后,以后再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再做强奸犯罪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4.26〔1984〕法研字第7号)
三、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技罪的界限?
1.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
2.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这种情况应该先向公安机关去报警的。把当时的情景和留下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提供。至于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来决定,立案后会进行相应的侦查,确定犯罪事实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遭遇强奸如果半年之后报案的话,应该是公安局先去受理抓到强奸的人,然后再由法院去进行审判。遭遇强奸半年后报案,一般来说证据都已经丢失了,一般来说警方侦查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查得到的话,那么法院当然会按照法院程序进行审理,但是如果查不到的话也没有办法,这个是刑侦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要到公安局报案才可以,法院是不会直接接手的。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行为主体一般是男子,其中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所以,强奸罪既不是亲手犯,也不是身份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