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侵权的,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一般为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因 侵权行为 提起的 诉讼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 网络侵权 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
1.侵害姓名权2.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 (二)是侵害财产利益。基于网络活动的便捷性和商务性,通过网络侵害财产利益的情形较为常见,如窃取他人网络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而最典型的是侵害网络虚拟财产,如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 (三)是侵害 知识产权 。主要表现为侵犯他人 著作权 与 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 民事诉讼法 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 管辖 ,秉持的原则是: 侵权行为 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 诉讼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日益活跃的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 网络侵权 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实施网络侵权行为必须通过计算机设备的特点,司法解释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
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
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可以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也就是侵权信息编写上传地。侵权人使用计算机编写侵权信息侵犯他人权利,这一行为实施地就在其使用的那台计算机的所在地。发布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所在地或者提供链接的网络服务器的所在地。在网络上的侵权信息可能会经过多次的转载和分享,造成大规模传播。所以,寻找那些发布或者提供链接的服务器的所在地更加合适。与虚拟的网址相比,服务器位置所在地相对稳定,关联度高。服务器的运营商一般都是具有相当规模的网络公司,这些公司的地址和活动都比较固定,所以,由服务器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更加方便。在这里有必要补充一个问题。不能根据网络侵权被告人的居住地来界定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因为网络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事物,侵权人不一定在其居住地实施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网络名誉侵权多属民事纠纷,应由法院管辖。
网络侵权案件作为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
不可以。侵权案件的管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例外,故不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纠纷的 管辖 地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 民诉法 》中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 侵权行为 提起的 诉讼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 网络侵权 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 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