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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1-29 05:37:22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女方仍可以提交离婚诉讼。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果让法院联系不上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时候男方联系不上应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此时,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离婚的程序不一样。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进一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4)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限为: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找不到男方怎么办

起诉离婚找不到男方的,女方可以向男方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受理。并且人民法院会对下落不明人,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法,通知被告出席庭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果让法院联系不上应该怎么办

您好,如果男方联系不上的话,法院将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缺席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男方一直沉默,一月之久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一直不出声怎么做

男方一直沉默,一月之久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一直不出声怎么做

男方一直沉默,一月之久,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一直不出声,法院会采取其他方式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一直找不到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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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离婚程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

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的,可发公告;公告期满后,缺席判决。

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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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一直不出现怎么办

您好:

1、若一方不到法院取传票,法院无法送达,会公告送达,一般会要花90天左右。

2、公告送达后,对方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 若你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若你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你可以在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女方和男方一直没感情女方提出离婚要分才产吗

女方和男方一直没感情女方提出离婚要分财产。分的结婚后的共同财产。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因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同样也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男方从07年就开始向女方提出离婚了,女方一直不肯离,怎么办?

男方可以单方面去法院采取起诉的方式申请离婚,只要男方的离婚理由充分,法院就会支援。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离婚男方一直不出现怎么办

女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双方结婚两年女方一直不在家男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办

如果双方婚后并没有共同生活,离婚的话依法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男方一直不工作,在外赌博,女方提出离婚的胜算大吗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话,基本能判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以下判离的具体情形: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著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男方过错过错,女方一直忍辱负重,而后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应该提出哪些要求?

女方一直带宝宝住娘家男方一直不管也不出钱怎么办

说明你在他心目中没那么重要吧 你们是吵架了?也许他还在气头上。你再等等吧

女方提出离婚,但是联系不到男方,法院通知也联系不到怎么办?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联系不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如果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法院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双方离婚。

男方联系不在,会麻烦一些,包括需要在报纸等媒体送达传票。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如果是女方向管辖区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被告男方拒不到庭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宣判。否则,男方就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只有在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进行起诉。不然女方如果在六个月内再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法院会判决不允许离婚,还要再等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法院联系不上男方,应该怎么办?

起诉案件一般是双方必须要在场的。我们国家的起诉案件相当于是由个人上诉以后,上述以后都可以法院同意相应的案件进行办理,但很多时候也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男方进行申请上诉或者女方进行申请上诉时,而对方因为联系不上而不能够开庭,对这种情况其实在法律上有相关的解释和说明。

一般来讲,如果法院是依据事情的案件进行办理的,必须按照缺席进行处理,如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步,如果是经原告进行上诉以及法院进行传唤,原则上是无正当理由,必须双方都到庭进行开庭,如果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先撤诉处理,按照这个处理办法,以后被告人反诉可以缺席进行判决,当然这也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

其次,如果经被告传唤传票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直接判定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可以按照法院处理,由单方面原告的口头诉讼进行法院判决,这也是有效的,虽然对方不再提,但已经经过两次传唤,坚决不到庭的,只能够以缺席进行判决处理该案件。所以如果是对方不到庭自己不用担心法院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当然宣判前如果原告申请撤诉的这种情况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那么原告经过传唤传票还是依然不到庭,可以判决为缺席,当然如能够提供相应的详细信息和情况,也可以提出更好更全面的详细回答,这种情况主要是以原告为主被告缺席的情况出现,就可以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判定解决。所以在我国民事案件中,对缺席这一类的情况也是有,只不过都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就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2)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想要离婚,可是联系不上男方怎么办

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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