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1-29 07:10:14

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若严重侵犯了他人安宁,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是应当按照我国《刑法》中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入侵住宅怎么判刑

一、非法入侵住宅怎么判刑

1、非法入侵住宅的判刑如下: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入侵住宅,会对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从重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2、在客观万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所有人告知离开不离开的,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若是不构成犯罪的,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入侵民宅是刑事还是治安

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属于刑事行为还是治安行为,需要根据情节判断。

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若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属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同的情节触犯不同的法律,相应带来不同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