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传销活动并不属于非法集资,而是属于单独成立的一个罪名,为我国《刑法》当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体的处罚规定包括:组织、领导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是。 非法集资和传销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其在法律上的定性也不同。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 罪名 ,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和 集资诈骗罪 论处。《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不是。非法集资和传销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其法律定性也不同。《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来计算和支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支付一定费用为条件获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一、在我国对于传销是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和传销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其在法律上的定性也不同。但无可否认,有些时候二者在一些方面也是存在交叉的情况,这也就导致部分人可能并不能准确区分传销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 合同诈骗 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在我国 非法集资罪 被刑拘,但是没有被批捕,是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 。而非法集资的不仅仅危害个人与企业,同时对于社会的发展也影响极大,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 也是必须的。 关于传销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解释说明,但不可否定的是两者都是违法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大家学习并且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
传销犯罪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手段的不同。我国《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行为方式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有两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除此以外,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都是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手段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手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