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会被移送至监狱执行刑罚;剩余刑期较少的,可以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1、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会被移送至监狱执行刑罚;剩余刑期较少的,可以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判刑一年一般会直接送到监狱服刑。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后送往监狱应该是在一个月左右。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是上诉期,十天后判决才生效,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在十天内开具相应的执行文书送达看守所,再由看守所移送监狱,但是看守所这边得等到一定人数之后才整批移送监狱,也会拖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台山市看守所。
一般而言,在本市犯法,且刑期是一年左右的,就是在看守所服刑。缓刑的也是留在本省。而其他情况就是要被送到监区了,大部分情况下,在哪儿犯罪,就在哪儿服刑。
其次,性别不同,服刑的监管单位肯定也是不同的。
被告人被判刑后,一般是去其犯罪地所在的监狱。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但具体分到哪个监狱执行由看守所具体联系分配,一般情况下省内解决,特殊身份的则指定监狱关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